您的位置:阳谷信息港 » 阳谷新闻 » 正文

山东法制报2019年1月4日法院公告 - 山东法制网 - 山东法制报 - ...

信息来源:大众网     时间:2019/1/4 14:24:00     阅览:323人次
刘丽春:本院受理的原告齐宏诉你和许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刘丽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齐宏借款206 000.00元及利息(自2012年6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刘丽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齐宏借款126 000.00元及利息(自2012年7月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三、驳回原告齐宏的其它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阳民初字第1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谷县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赞助商推广链接
赞助商推广链接
发布信息 - 用户注册 - 在线投稿 - 广告投放 - 留言反馈
Copyright ©  yanggu.tv Inc. All rights reserved